什么是重商主义?什么是好的经济学?

一、什么是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16至18世纪)。 重商主义是十八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政治经济体制。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即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的顺差,即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是封建主义解体之后的16~17世纪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经济体系,反映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

好处:重商主义促进了商品货币关系和资本主百义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与确立创造了必要的条件。重商主义的政策、理论在历史上曾促进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产生方式的建立与发展。

坏处:重商主义的政策结论仅在某些情况下站得住脚,并非在一般意义上能站得住脚;重商主义把国际贸易看作一种零和游戏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重商主义把货币与真实财富度等同起来也是错误的。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错误的认识,重商主义才轻率地把高水平的货币积累与供给等同于经济繁荣,并把贸易顺差与金银等贵金属的流入作为其唯一的政策目标。

二、什么是好的经济学?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新近推出的《美国经济评论百年经典论文》,是很多经济学研究者和学生的必读书。此书汇集在经济学界颇负盛名的刊物《美国经济评论》过去百年来20篇里程碑式经典论文,代表了每一时期经济学的高学术水平,反映了美国主流经济学的基本走向,在西方经济学演进过程中发挥了“催化剂的作用”。同样,从中也能发现主流经济学的某些不足。

18世纪开启的工业革命大幅度地改善了人类的福利,现在我们可以说“工业革命”已经基本完成。相比之下,人类的“秩序革命”还远没有完成。虽然实施计划经济的国家已经非常少,但集体主义的观念以及相关的政治和经济体制仍然广泛存在。经济学,比如斯密对重商主义的批判为工业革命的推动起了重要作用,那么,在21世纪,经济学能否为推进和引领“秩序革命”,从而再次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重要贡献呢?

新秩序与旧秩序

旧秩序表现为国家对市场的普遍干预,当然还有导致周期性经济波动的法币体系等等,旧秩序可以与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并存。相反,“新秩序”是一个多中心合作秩序,以充分竞争的自由市场,政治权力不介入资源配置活动,对不同个体的利益分配格局没有影响等等为特征。

旧秩序和新秩序分别对应不同的经济学。与旧秩序对应的经济学把“国家”(政府)作为分析单位,探讨如何使用各种金融政策工具等来实现宏观政策目标,各种版本的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是这种经济学的代表。与新秩序对应的经济学建立在真实的个体之上,着眼于如何通过分工合作增进个体利益,不服务于特定主体的目标,而是探索市场运行的真相。目前的主流经济学附属于旧秩序,也是为旧秩序辩护的,自然地也难以推进秩序变革。那么,主流经济学是怎么失去这种能力的?我们做一个简单回顾。

经济学为何渐失推动秩序变革的能力

斯密批评重商主义很有力,他的洞见,如分工与“看不见的手”等都很精彩,但他的论证却是不充分的,原因是缺乏一个足够完善的经济学理论,比如在价值理论方面有严重缺陷,他把价值视为商品本身的属性,研究作为一个“类别”的商品的价值,比如面包和水的价值,使他的经济学带有整体主义的色彩,这一点也为他之后的古典经济学家所继承。

“好”的经济学才有助于秩序变革

秩序变革必须建立在对真实世界的理解之上。这方面,新制度经济学和奥地利学派相比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更具有优势。科斯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经济学”,他引入交易费用概念,开创了企业理论。在科斯基础上,新制度经济学家建立了合约理论和产权理论,这些理论对现实有较强的解释力,如阿尔钦与德姆塞茨的《生产、信息成本与经济组织》一文就让我们对企业有了全新的认识。

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继承了门格尔的思想,和主流经济学有较大的不同,其方法可以概括为个体主义、主观主义和市场过程。该学派认为人的共同心智结构使经济学原理具有先验的、普遍的有效性,对现象的研究必然会回到基本原理。在该学派看来,原理和假设是截然不同的,两者不能混淆,可靠的经济理论应该从原理,而不是从假设推导出来,在这方面,一些著名的经济学家也会犯错,比如蒙代尔在《最优货币区理论》一文中把“失业和通货膨胀不可同时避免”作为立论的前提条件之一,但这只是一个并不成立的假设,而不是原理,因为避免失业,并不意味着必须采取通货膨胀的手段,相反,通货膨胀才会导致失业。

如弗里德曼说“没有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只有好的经济学与坏的经济学”,确实,我们可以超越学派,而只看理论和观点本身究竟是“好”还是“坏”。无疑,也只有好的经济学才能推动秩序变革与新秩序的成长。那么,什么是好的经济学?显而易见的是,好的经济学应该建立在一些基本的、能够被确认的共识之上,如方法论个体主义,行动是观念的产物,“人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这一假设的可靠性,分工合作增进财富,经济计算需要借助于货币价格,价格是利用分散知识的机制,企业家是市场的驱动力等等。无论什么样的经济学研究,都要建立在对经济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正确理解和把握之上。

所谓的经济学研究,某种程度上是研究者把自己的发现和洞见清晰地表达出来,科斯如此,哈耶克也是如此。哈耶克1945年的文章《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指出了均衡经济理论“忽视知识问题”的局限,就是一个重要发现,类似于科斯发现“企业的性质”。《美国经济评论百年经典论文》一书把哈耶克这篇文章和那些建立在完备理性和均衡思想之上的文章放在同一本书中,确实很有意思。其他的论文作者,有些或许没有认真读过哈耶克这篇文章,如果他们认真读过,或许不会写那样的论文,或写完全不同的论文,当然,这只是笔者的一个猜测。

我们并不是说均衡方法是一无是处的,对给定现象的分析,均衡方法是非常有用的。我们可以假定任何一个给定的行为或现象都在边际上达到最优,比如前段时间曝光的酒店卫生乱象问题,酒店在星级由政府评定的制度条件下,通过减少监督成本和其他管理费用的方式增加利润是一个“理性选择”,因为这比增加监督成本和管理投入来增加利润更容易,当然,其结果是服务质量的下降。我们反对的其实不是均衡方法本身,而是把均衡方法用于什么目的。比如,用均衡方法去解释某个现象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经济学能够深化人们对世界的认识,这是经济学在解释和预测之外的第三种功能。在笔者看来,秩序的变革是认识深化的结果,也是经济学的重要功能。换句话说,假如经济学不能推动秩序变革,而只是为一些人提供饭碗,那么经济学对人类的意义是不大的。新秩序一定是以更自由、更公正的市场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而经济学正是捍卫自由市场最为有力的武器。通过揭示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原理,经济学为人类打破旧的观念框架,解构旧秩序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这也是经济学这门古老的学科在21世纪的使命。

关键词: 重商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