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去产能:如何分类处置僵尸企业?

在煤炭去产能的过程中,僵尸企业的处置尤为关键,也十分复杂。国家发改委近日召开的煤炭行业去产能稳供应工作座谈会透露,加快退出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是去产能工作的重点。究竟何为僵尸企业,如何甄别与分类指导,有几种处置路径?

成因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所谓僵尸企业,通常指没有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低效占用资源,特别是依靠财政“输血”、银行贷款存活,持续亏损,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处置僵尸企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弄清楚问题的成因,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才能有针对性地处置僵尸企业。

煤炭行业僵尸企业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问题,也有政府干预问题;既有发展规律问题,也有主观能动性问题。成因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驱动下的“政企合谋”。一些地方政府不顾及行业发展规律,盲目在周期顶部推动企业规模化、粗放式、扩张式发展,配资源、上项目、搞并购,盲目投资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财务负担,同时给企业施加就业和社会负担压力,再通过补贴和贷款来维持局面,最终在周期回落时,落得一地鸡毛,造就了一批被负担拖垮的僵尸企业。

第二类是行业准入门槛过低时企业管理经营不善。煤炭开发有天然的资源、技术和市场风险,但黄金十年期间的巨大红利蒙蔽了一批人的眼睛,更重要的是行业基本没有准入约束,包括部分央企在内的一大批非煤炭主业的企业纷纷涌入煤炭行业,跑马圈地,但求分得一杯美羹。然而,其中一些企业缺乏管理、技术上的沉淀,更缺乏人才队伍。管理经营不善,自然会形成一批毫无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僵尸企业。

第三类是煤炭资源枯竭和比较劣势。煤炭企业间最本质的竞争还是资源的竞争,资源丰富、条件优越的企业具有绝对优势。伴随中东部地区几十年的高强度开发,很多煤炭企业已经陷入了资源枯竭的泥淖。同时,西部崛起的煤炭企业以其丰富且条件优越的资源和极低的成本引导着煤炭市场,进一步凸显了东部一些煤炭企业的比较劣势,也导致了一批僵尸企业的形成。

关键词: 僵尸企业 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