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资讯!证券合规周报(第60期)丨沪深交易所扩大两融标的股票范围 内控机制不完善中信证券被责令改正
监管要闻
中证金融启动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服务于券商多样化融资需求
10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证金融启动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此次转融资市场化改革,旨在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更好服务于证券公司多样化融资需求。改革的核心是“灵活期限、竞价费率”。中证金融设置短(1-28天)、中(29-91天)、长(92-182天)三个期限区间,对应设置三档费率上下限。证券公司可以在1-182天的期限范围内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期限,并在转融资费率上下限之间报价。转融通平台集中匹配达成竞价交易。当日申报、当日成交、当日资金可用。试点期间,中证金融选取一个期限区间试点竞价,证券公司试点期限区间内的资金需求通过参与市场化竞价得到实现,其余期限区间的资金需求,沿用现行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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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扩大主板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本次新增200只股票
10月21日,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扩大了主板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主板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00只扩大到1000只。上述调整将自2022年10月24日起实施。此次主板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扩大后,主板标的股票流通市值占沪市主板A股流通市值达到95%,实现了对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成分股、中证10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8%、86%。
深交所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本次新增400只股票
10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进一步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深市注册制股票以外的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800只扩大到1200只。上述调整将自2022年10月24日起实施。此前,深交所已6次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创业板注册制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标的证券结构持续优化。本次标的股票范围扩大后,深市标的股票流通市值占深市全部A股股票流通市值的比例接近90%,实现对创业板指数成份股、沪深3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中证10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7%、83%。本次新增的400只股票中,流通市值在100亿元以下的股票数量占比超7成,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股票数量占比近6成,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市值股票覆盖面。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金力泰(300225.SZ):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0月23日,金力泰公告,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增持承诺期满,袁翔、罗甸未增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增持计划不符。上述行为构成了违反承诺的行为。根据规定,现对袁翔、罗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ST步森(002569.SZ):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冻结信息,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收警示函
10月1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浙江证监局发现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作为步森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224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55%。上述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步森股份在知晓上述事项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27日才进行披露。
星辉环材(300834.SZ):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收警示函
10月17日,广东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陈雁升、陈利杰、黄文胜、王丽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星辉环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完整披露重大事项。二、2021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方不完整。三、2021年年报披露的毛利率数据不准确。四、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
星辉娱乐(300043.SZ):因四项违规,收警示函
10月17日,广东证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对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陈雁升、陈创煌、刘胜华、孙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方财务资助审议及披露程序不规范。二、未恰当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三、研发费用归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四、子公司跨期确认收入。
派生科技(300176.SZ):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警示函
10月1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楚隆、卢宇轩、朱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未计提模具摊销费用、未及时确认管理费用、未及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营业成本核算不准确、预计负债及营业外收支核算不准确、少计其他权益工具权益变动损失、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违规问题。
江苏阳光(600220.SH):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70万元
10月21日,江苏阳光发布公告称,经江苏证监局调查,江苏阳光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璜塘热电有限公司的土地等资产收储所产生大额收储款未及时披露。
江苏证监局认为,该收储事项影响 2021 年度江苏阳光利润总额 6447.63 万元,占 2020 年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93.24%;影响 2021 年度江苏阳光净利润 4835.73 万元,占 2020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 141.72%,属于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江苏阳光应不晚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予以披露,但江苏阳光迟至 2022 年 1 月 4 日才对该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的违法情形。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江苏阳光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赵静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600030.SH):因内控机制不完善等,被责令整改
10月24日,深圳证监局称,经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一是下属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产品、多项投资项目未通过个案申请审核;二是为管理在建物业或进行专项投资设立的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实投资有限公司未清理完毕;三是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跟投产品的出资超标及直接投资项目问题未解决;四是未将直接持股35%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子公司规范整改计划。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基金/投资公司
临云投资: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
10月20日,重庆证监局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信披违规事项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经查,重庆临云投资旗下管理多只子基金,但均未向投资者披露有关季度报告。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科创金奕:存在以基金财产申购新股的不当行为,收警示函
10月19日,青岛证监局发布对青岛科创金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工作安排, 青岛证监局对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公司于管理私募基金青岛清控金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过程中,在未按照约定和公司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未与第三方事先签署书面委托协议的前提下,擅自委托第三方减持私募基金产品所持有的国林环保股票,且存在以基金财产申购新股的不当行为。
上述行为体现出公司未恪尽职守、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青岛证监局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清控高创:因管理私募基金中存在违规行为,收警示函
10月19日,据青岛证监局公告显示,经查,青岛清控高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管理私募基金青岛高创清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过程中,在未按照约定和公司制度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未与第三方事先签署书面委托协议的前提下,擅自委托第三方减持私募基金产品所持有的东方材料股票。
青岛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青岛清控高创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关键词: 中证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