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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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3份限制消费令,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

此外,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也于近期对卢志强及其控股的上市公司泛海控股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具体详情如下——

卢志强被限制高消费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限制消费令显示,2022年11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了申请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执行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

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上述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卢志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卢志强目前担任通海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泛海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民生银行官网显示,卢志强现在仍担任该行副董事长职务。

民生银行起诉副董事长

除上述被执行的法律文书外,近期,民生银行也对该行副董事长卢志强提起诉讼。

据悉,1月20日,民生银行公告称,该行北京分行对武汉中心大厦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汉中央公司”)、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海控股”)及卢志强提起诉讼。

案件事实来看,2018年6月,武汉中心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尚欠本金39.72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心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泛海控股以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2020年3月,武汉中央公司与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66亿元,尚欠本金30.46亿元。担保方式为武汉中央公司名下五块土地抵押、泛海控股及卢志强保证担保。

因武汉中心公司和武汉中央公司未按照双方签署的相关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金融法院起诉武汉中心公司、武汉中央公司等。

据悉,目前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股东控股子公司深陷亏损

据注意,被民生银行北京分公司提起诉讼的泛海控股,其实为该行大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泛海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泛海集团”)为民生银行前十大股东,目前位居第6位,持有该行股权比例为4.12%。同时,泛海集团还持有泛海控股55.96%股权。

据悉,泛海集团的法人代表就是卢志强。此外,卢志强曾是各大富豪榜单上的“常青树”,常年占据山东首富之位。在2020年胡润百富榜上,卢志强以620亿身家排名第66位。时过境迁,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2胡润百富榜》中,卢志强已无缘百强名单。

目前,泛海控股已经深陷亏损。在今年1月31日,泛海控股披露业绩预告,2022年度预计亏损70亿-1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亏损6亿-36亿元。

对于2022年的亏损原因,泛海控股表示,控股子公司民生信托管理的部分信托项目发生风险,民生信托从谨慎性原则出发计提了预计负债,对当期损益造成较大影响;因阶段性流动性困难导致大量债务违约进入诉讼程序,公司报告期内根据诉讼判决计提利息、罚息或履行金,导致公司整体资金成本上升。

对于这样的业绩,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泛海控股详细说明民生信托对发生风险的信托项目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针对近两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信托风险项目,说明是否存在或变相导致上市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并说明公司制定了何种内控制度来有效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等等。

据悉,2022年12月,泛海控股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农发行北京市西三环支行起诉,涉案金额约16.28亿元。

泛海控股还在2022年12月27日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约为486.01亿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40.15%。

2022年11月2日,泛海控股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武汉中央公司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运营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2.896亿元的股权。

而2022年10月24日,泛海控股的另一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标的对价为9.16亿元。经初步测算,这项交易使得泛海控股产生亏损约3.3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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