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又一家大券商被警示
近段时间,证券公司旗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估值方法不合理问题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继中金公司之后,申万宏源证券也因类似的问题遭到监管警示。
上海证监局网站显示,申万宏源证券因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三大问题,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监管指出私募资管业务存在三大问题
资管新规对资管产品所能采用的估值方法进行了严格规定,部分在所管产品运作过程中估值不规范的券商机构陆续被监管曝光,并出具相应处罚函。
近日,上海证监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中称,经查,申万宏源证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在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在未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投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是未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有效隔离,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三是存在对不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同类资产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未严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不合理。此外,公司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在相关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估值,估值程序存在缺陷。前述问题违反了《私募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早在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其中,第四十三条中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资产管理计划实行净值化管理,确定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真实公允地计算资产管理计划净值。
第五十九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与其他业务在场地、人员、账户、资金、信息等方面相分离,不同投资经理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隔离,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六十六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事先取得投资者的同意,事后及时告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投资于证券期货的关联交易还应当向证券期货交易所报告。
三季度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接近2800亿元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此前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各项资管业务月均规模数据,申万宏源证券无论是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还是私募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均位列行业前20名。
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申万宏源证券私募资产管理月均规模达到2798.63亿元,位居行业第9名,相比二季度减少了200多亿,环比下降7.63%,不过行业排名并未出现变化;申万宏源证券三季度私募主动管理资产月均规模1178.74亿元,相比二季度规模增长近4个亿,继续蝉联行业第11名。
今年前9个月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超9亿元
据申万宏源此前披露的三季报数据,今年前三季度,申万宏源实现营业收入248.91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4.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88%和13.48%。
其中,今年前9月,资产管理及基金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达到9.38亿元,同比增长超4%。
据申万宏源2021年半年报中介绍,公司主要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申万菱信、申万期货、宏源期货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2021 年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深化专业化改革,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围绕产品创设能力、资产配置能力、业务延展能力持续发力,各板块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权益主动管理产品业绩全面超越同期沪深 300 指数涨幅,“固收+”产品业绩亮眼,投顾产品业绩远超市场同期可比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行 6 单 ABS 业务,参与 9 单产品发行推介工作,多个 ABS 项目打响公司结构金融品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3,191.97 亿元,行业排名第9。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