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分支机构基金负责人不具从业资格等 哈尔滨银行被责令整改
港股上市银行哈尔滨银行(06138.HK)因基金销售业务存在违规情况被责令整改。
12月31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2021〕036号)》显示:经查,哈尔滨银行存在如下情形:一是多个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二是对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业绩考核中,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上述情形不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条规定。依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哈尔滨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哈尔滨银行应当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哈尔滨证监局表示,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12月31日,中国货币网披露的哈尔滨银行2021年三季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9月末,哈尔滨银行的资产总额为6358.71亿元,负债总额为5756.45亿元。今年1-9月,哈尔滨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6.11亿元,同比下降19.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亿元,同比下降34.01%。
截至今年9月末,哈尔滨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2.3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3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6%。
哈尔滨银行成立于1997年2月,总部位于哈尔滨市。2014年3月31日,哈尔滨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是中国第三家登陆香港资本市场的城商行,也是中国东北地区第一家上市的商业银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收盘,哈尔滨银行港股股价为0.79港元/股。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