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教育:受影响学校正常经营 集团所受影响暂未得到监管确认

光正教育昨日发布2021年度业绩补充公告。

公告中,光正教育表示,为了进一步了解民促法实施条例的诠释,其尽力联络相关中国监管机关进行正式访谈,但基于目前各监管机关内部讨论仍在进行中,因此类似访谈无法安排。截至2022年1月4日,民促法实施条例对于光正教育集团合约安排的有效性的影响还无法得到监管机关的确认。

光正教育表示,集团已于目前所有受影响试题的学校终止合约。东莞瑞兴或余下业务的任何实体将不再享有通过合约安排变更受影响实体的学校现任校长、财务总监或其他高管人员的权利;同时将不再自受影响实体店的学校收取任何服务费。

同时,光正教育也在公告中报告了受影响实体的学校经营情况。截至2022年1月4日,这些学校管理层维持不变,运营模式也与终止综合入账后大致相同。基于受影响实体的所有学校均有提供义务教育,这些学校被归类为非营利性学校,任何结余不得与学校举办者分派,并会由学校保留作为未来的资本开支、银行贷款偿还及教师福利学生奖学金设立等专项储备。

受影响实体的最终股权持有人兼公司执行董事及控股股东刘学斌及李素文已确认,当前不会由受影响实体下的受影响学校经济利益中获得任何收益。同时,未经公司同意,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受影响实体。

在公告中,光正教育还表示,在无不可预见并假设所有事项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光正教育预期自受影响实体的4.558亿元人民币应收款项净额,将于终止综合入账开始在两年内收回。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