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打击“假北水”有利于A股市场的平稳发展 让“真北水”更畅通

通过沪深股通交易席位,交易仅显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可不被穿透,由于无法获知申报交易的投资者的信息,加大了相关案件线索的发现和处理难度。这就方便了“假北水”配合内地账户进行市场操纵。

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的开通,沪深股通就成了外资进入A股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与内地流向香港市场的“南向资金”相比,从香港进入A股市场的资金,被称为是“北向资金”或“北上资金”,市场通常又将其称为“北水”。

而“北水”又有“真北水”与“假北水”之分。“真北水”也就是真正的外资,开通沪深股通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吸引“真北水”,让这些外资流向A股市场。而“假北水”指的是内地的资金,部分内地投资者通过在港交所开户,然后又通过沪深股通渠道购买A股股票回流A股市场。

很显然,“假北水”不是真正的外资,“假北水”充斥沪深股通渠道,让“北水”变成了“浑水”。据统计,目前,在香港开立证券账户及北向交易权限的内地投资者数量约170万名,交易金额在北向交易中的占比保持在1%左右。尽管投资者数量与交易总体规模不大,但此类证券活动与沪深股通引入外资的初衷不符,且这些投资者中98%以上已开立内地证券账户可直接参与A股交易。

正是为了规范“北水”, 进一步完善沪深港通机制,2021年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在相关修订说明中,证监会强调,将对所谓“假北水”或“假外资”从严监管。

为此,《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内容将修订为,“投资者依法享有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入的股票的权益。沪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规定》表示,内地投资者包括“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

为顺利推进规范工作,保护存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作出了一年过渡期的安排。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规定》对“假北水”的打击有利于A股市场的平稳发展,有利于保护A股市场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北水”的净化,让“真北水”对A股市场的投资变得更加畅通。

作为内地投资者来说,本来可以直接购买A股股票,为什么还要借道香港市场,通过沪深股通的方式来迂回投资A股市场呢?这其中当然是原因的。比如,香港市场的配资成本相对偏低,部分外资私人银行的年化利率仅2%。而对比内地市场,目前券商两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年化利率约为6%-8%。又比如,杠杆倍数更高,5倍杠杆是较为常见的,而目前内地券商的融资杠杆则基本为2倍左右。

不仅如此,内资通过“假北水”的方式迂回A股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国内市场及投资者所谓对外资崇拜的心理,误导部分投资者。毕竟在A股市场,不少投资者把外资视为灯塔,外资买什么股票,投资者也会跟进这些股票。

此外,通过“假北水”的方式迂回A股市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逃避市场的监管。一方面这涉及到跨境监管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沪深股通交易席位,交易仅显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交易账户可不被穿透,由于无法获知申报交易的投资者的信息,加大了相关案件线索的发现和处理难度。这就方便了“假北水”配合内地账户进行市场操纵。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净化“北水”显然很有必要。不仅如此,此举还可以维护“真北水”的权益,让“真北水”流得更畅通。根据目前的规定,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外资对一些优秀公司的投资往往会因为这一规定而受到限制。而在目前的投资中,30%的比例限制显然也包括了“假北水”,因此,剔除了“假北水”,就可以给“真北水”以更多的投资机会。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关键词: 南向资金 A股市场